发布时间:2022-09-23 | 浏览:31985 | 当前网址:/show_450.html | 【打印】
因工作需要,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101 | 1 | 本科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化学类 | 40周岁以下 (1981年9月以后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102 | 1 | 本科及以上 | 材料类、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 | 40周岁以下 (1981年9月以后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103 | 1 | 本科及以上 | 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设计 | 40周岁以下 (1981年9月以后生) | 不限 |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4.应聘人员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5.入聘后最低服务年限两年,如报考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被录用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录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纪检、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6.有严重失信行为、被采取惩戒措施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8:00起至2022年9月30日18:00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3楼312室(龙岩市新罗区青云西路1号,可乘32、39路公交车到质检中心站下车),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7-3292319。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应含全体家庭成员信息)各1份(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
(3)已填写完整的《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1:3比例,由招聘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是否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内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聘用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注意事项: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不得迟到,考生应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考试时考生健康码需为绿码、行程码需未显示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或重点区域,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及《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不符合上述规定,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疑似症状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分数较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应按要求统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表现等情况全面考察鉴定,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考生,将取消其考察资格,可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四、补录
招聘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人员入职后当年离职致使岗位空缺的,可在此次招聘入围人选中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职工管理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招聘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入职前,积极收回外挂证书,不参与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外借。
2.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现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3.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版权所有: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ICP备案号:闽ICP备130022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