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

1 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

1.1 本所对所有客户均持第三方立场,保持相同的工作质量,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质量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公正的立场,依法办事,任何人不得干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的出据,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负法律责任。

1.2 本所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在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受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不受任何社会关系、部门、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支配,排除一切影响公正性的干扰,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1.3 本所各项质量活动严格按《质量手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对检测工作实施过程全要素控制,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科学、有效。

1.4本所保证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切实维护客户的权益,对客户提供的样品、资料及所有与测试相关信息的保密,未经客户授权,保证不向任何一方提供,不用于本所测试技术开发或咨询,严格维护客户的专有权和所有权。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如果发现受检食品中含有不明物质或非食品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将及时向龙岩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5本所从客户以外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构)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时,在客户和本所间保密。除非信息提供方同意,本所应为信息提供方(来源)保密,且不应告知客户。

2 保证措施

2.1 全所工作人员须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2 从事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不直接受理检验业务。业务受理、抽样、样品管理、检测、数据处理、报告编制、签发及检验后服务处理均严格按本所管理程序进行。

2.3 从事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参与有直系亲属所在受检单位任何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2.4检测样品(包括所附资料)和检测报告由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翻阅有关资料、报告,不得察看受检样品。

2.5 实验室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和类似的竞争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2.6 客户对本所检验检测结果和工作质量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由本所质保部负责管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者。确因本所工作失误造成检验检测结果错误的,本所负责出具更正报告以挽回影响。

2.7 本所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调查本所在保证公正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公正性的举报或反馈意见,在15天之内采取有效的调查形式进行调查,经核实确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8本所建立《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与所有权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公正性和保密性。

以上声明和措施全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且本所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和保密性的风险,恳请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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